close

    法院和地檢署之間並無隸屬關係,之所以建在同一棟的關係只是為了方便溝通。當警察抓到現行犯會送到地檢署偵查庭,若檢察官認為案情不重大,可以拒保否則就要向法院申請羈押。法警告訴我們:一般申報案件可透過三種方式,第一、可就近派出所或警局通報;第二、可以寄告訴狀到地檢署;第三、按申告鈴。接受案件後,檢察官為了蒐集證據,常會需要相關證人,於是便會寄傳票給證人,證人收到一定要到,否則會受到罰鍰或拘提,而證人可以向政府申請補助他們交通費。地檢署的工作也在幫助人民監督政府是否清廉,避免貪汙;檢察官會先進行一次審判,來決定犯人是否需要進法院,,而他所做出的判決,對於後來法官的定案有很大的影響,所以檢察官也必須要視案由謹慎地做出明確的審判。

 

    犯人若案情重大,便開始進行一連串的法院判決,一起進行這場訴訟案的人員,有穿著鑲藍邊黑法袍,實施獨立審判,從事指揮訴訟進行和審判的法官;有穿著鑲紫邊黑法袍,實施偵查、追訴罪犯,代表國家擔任原告的檢察官;有鑲白邊黑法袍,受當事人委託或為民事訴訟代理,為當事人進行辯護的律師;有穿的鑲綠邊黑色法袍,為案情重大必須有設辯護人案件但被告卻沒有,由審判長指定為被告辯護的公設辯護人;有穿鑲黑邊黑色法袍,負責記錄事務的

書記官;有陪伴家暴被害人、性侵害被害人出庭,進行支持、安撫工作的社工員;有負責警衛的法警;還有為了因應全球化多國語言,幫助法官進行語文傳譯或文字翻譯的通譯。其中,讓我最感興趣的是單面鏡,證人站在單面鏡的後面發表證詞,有時也會視情況需要讓證人使用變聲器,保護證人的安全。

 

  這次老師利用先前法院判過的案子,改編成了劇本讓我們模擬法院審判庭審判案件的情況,這次我自願舉手演法官,也因此有了比只看書本更深刻的記憶,老師讓我們模擬合議制法院,也就是地方法院或是高等法院審理案件的模式,我坐在法官的位置,據簡庭長解釋,我的後方原本會擺一支國旗,在開庭時,大家向審判長(代表國旗﹐進行公平公正的判決)敬禮,一陣肅穆的氣氛向我襲來,那一瞬間,我覺得我扮演的是一個很神聖、莊嚴、不容侵犯的角色,真正在判案的過程,會全程錄音,為此,我更認真、嚴肅的看待、扮演好法官的角色,不論是在向被害人講話時,或是向相對人提問質疑時,在旁聽區的每一個人,都眼睛瞪大大的看著我、聽著我所講的每句話每個字,我知道:此時我所講的畫,不只關係著一個人的生命和清白,很可能還連繫著那個人所處的整個家庭的未來。在演戲過程中,我覺得頗有趣的部份是當我在向相對人的母親用台語問答時,我發現自己身為台灣人,卻講得一口破台語,的確,在都市長大的孩子,常常用直接中文對話,就連高知識水準的法官也不例外,已經越來越少接觸到台語文化,也因此,法官有時會需要翻譯溝通的通譯。

在判案過程中,不論相對人或是被害人,不論真相為何,都會無所不用其極的證明自己才是受害的一方,面臨如此處境,還一個清白的工作非常神聖,法院的樓梯轉角牆上刻著一個秤斗,象徵著不偏不倚、大公無私的包青天精神,經過這次的參訪,我也對法院的工作者更敬畏三分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lucy841120 的頭像
    lucy841120

    毛球

    lucy8411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